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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保险

 

办事指南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一、 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登记?
 
1、 办理登记(开户):事业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
 
    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 办理登记变更:当事业单位撤销、转企、法人变更、开户银行及基本帐户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应自变更
 
    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3、 办理地点:宝泉岭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宝泉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楼三楼)
 
4、 应提供材料:单位办理登记(开户)
 
    (1)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准文件)有效复印件1份。
 
    (2)经招聘录用的人员应提供聘用人员合同复印件1份。
 
    (3)新参加保险的职工提供2寸冕冠照片1张。
 
    (4)已参保的职工提供原《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
 
二、 单位如何办理申报养老保险缴费?
 
1、 养老保险费"年度申报":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年一定。以上年度12月份工资为准,每年的申报时间为1月
 
    1日-1月20日。若同一缴费年度内人员没有变化,每月不重复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2、 养老保险费"月申报:对于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都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送"人员缴费
    工资基数变动表"。
 
3、 办理地点:宝泉岭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宝泉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楼三楼)
 
4、 应提供材料:已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增减申报)
 
    (1)经人才交流中心合同鉴证的招聘合同复印件。
 
    (2)新参加保险的职工提供2寸冕冠照片1张。
 
    (3)已参保的职工提供原《养老保险手册》。
 
三、 如何车是参保人员调入、调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 单位调入人员:由参保单位保险专管员(或人事、劳资人员)向保险机构提供"调令"(或行政关系手续
 
    )及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2、 单位调出人员:由参保单位保险专管员(或人事、劳资人员)向保险机构提供劳动人事有关部门出具的
 
    介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的证明(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及邮政编码);出
 
    国定居凭公安局批准通知书;病故凭户口注销证明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以上办理时应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 养老金计发标准和方式
 
养老金计发标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仍执行国家现行政策,即按本人离退休
 
(职)时,人事部门审批的待遇计发标准及离退休(职)以后,按政策增长的金额。
 
养老金计发方式:对于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由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将统筹项目内离退休(职)金
 
额拨付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连同单位负担的统筹项目外金额发放给离退休(职)人员。
 
五、 如何申报离退休(职)待遇?
 
参保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凭"离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机关事业机构进行"法
 
定退休年龄"和"缴费情况"认定,符合条件的由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机关事业社保机构按现行保险政策,
将其纳入养老保险发放范围。
离退休(职)待遇办理程序
单位申报
保险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审批
劳动部门审批
社保机构发放
 
离退休(职)人员病故,单位应如实填报《离退要(职)人员增减表》,并附上有关证明,到机关事业社保
 
机构(不超过次月的5日),办理离退休(职)养老金停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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