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分 类 编号 药 品 名 称 剂 型 限制使 用范围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9抗肿瘤药
 9.1烷化剂抗肿瘤药
     甲类
  320 环磷酰胺 Cyclophosphamide 片剂  
  321 环磷酰胺 Cyclophosphamide 注射剂  
  322 塞替派 Thiotepa 注射剂  
  323 司莫司汀 Semustine 胶囊剂  
  324 盐酸氮芥 Chlormethine Hydrochloride 注射剂  
     乙类
  325 白消安(马利兰) Busulfan 片剂  
  326 苯丁酸氮芥 Chlorambucil 片剂  
  327 氮甲 Formylmerphalan 片剂  
  328 卡莫司汀 Carmustine 注射剂  
  329 六甲蜜胺 Altretamine 片剂、胶囊剂  
  330 洛莫司汀 Lomustine 胶囊剂  
  331 苯丙氨酸氮芥 DL-Phenylalanine Mustard 片剂  
  332 硝卡芥 Nitrocaphane 注射剂  
  333 异环磷酰胺 Ifosfamide 注射剂 *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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