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二、中成药部分

分 类 编号 药 品 名 称 限制使用范围
1内科用药
 1.1解表剂
  1.1.1辛温解表剂
     甲类
  1 九味羌活颗粒  
  2 正柴胡饮颗粒  
     乙类
  3 九味羌活丸 *
  1.1.2辛凉解表剂
     甲类
  4 柴胡注射液  
  5 感冒清片  
  6 银翘解毒片  
     乙类
  7 柴胡口服液  
  8 感冒清胶囊  
  9 瓜霜退热灵胶囊  
  10 羚羊感冒胶囊  
  11 羚羊感冒片  
  12 桑菊感冒冲剂  
  13 桑菊感冒合剂  
  14 桑菊感冒片  
  15 银翘解毒颗粒  
  16 银翘解毒丸  
  17 重感灵片  
  1.1.3表里双解、扶正解表剂
     甲类
  18 防风通圣丸  
  19 小柴胡冲剂  
     乙类
  20 表虚感冒颗粒(冲剂) *
  21 小柴胡片  
  22 玉屏风颗粒 *
  23 玉屏风口服液 *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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