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二、中成药部分

分 类 编号 药 品 名 称 限制使用范围
1内科用药
 1.4温里剂
  1.4.1温中散寒剂
     甲类
  95 附子理中丸  
  96 香砂养胃丸  
     乙类
  97 桂附理中丸  
  98 黄芪健中丸  
  99 理中丸  
  100 良附丸  
  101 温胃舒胶囊  
  102 温胃舒颗粒  
  103 香砂理中丸  
  104 香砂养胃颗粒(冲剂)  
  105 小建中冲剂  
  106 小建中口服液  
  107 虚寒胃痛胶囊  
  108 虚寒胃痛颗粒  
  1.4.2回阳救逆、益气复脉剂
     甲类
  109 参附注射液  
  110 参麦注射液  
  111 生脉注射液  
     乙类
  112 生脉胶囊  
  113 生脉颗粒  
  114 生脉饮  
  115 四逆汤  
  116 稳心颗粒  
  117 炙甘草合剂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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